[天津市]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报名通知
按照《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津财会[2001]9号)规定,现将我市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(会计证取证)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1、不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(含中专,下同)会计类专业(包括各类会计专业、会计学、理财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、注册会计师专门化,下同)学历的人员。
2、2002年之前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。
二、考试报名时间: 2004年4月6日-16日( 周六、周日不休息)
三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会计实务 2004年10月23日 9:30-11:30
会计基础知识 2004年10月23日 13:00-14:30
财经法规 2004年10月23日 15:00-16:30
四、题型
会计实务: 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、计算分析题、综合题
会计基础知识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
财经法规: 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
五、考试方式:闭卷、笔试。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;计算分析题、综合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。
六、成绩认定: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, 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。
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8日-19日(周六、周日公休)到会计之家406室(广东路67号)申请成绩复核,超过成绩复核规定期限不再受理。
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合格证书。
七、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:考试合格后,持合格证书及会计电算化证书(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)到单位所在区县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八、收费标准:考务费75元。
九、相片: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黑白1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。
十、考试用书:在各报名点购买。
十一、领取准考证时间: 2004年9月20日-29日(周六、周日公休)
十二、成绩查询时间:2004年11月8日起。
天津市财政局
2004年3月
一、考试对象
1、不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(含中专,下同)会计类专业(包括各类会计专业、会计学、理财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、注册会计师专门化,下同)学历的人员。
2、2002年之前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。
二、考试报名时间: 2004年4月6日-16日( 周六、周日不休息)
三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会计实务 2004年10月23日 9:30-11:30
会计基础知识 2004年10月23日 13:00-14:30
财经法规 2004年10月23日 15:00-16:30
四、题型
会计实务: 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、计算分析题、综合题
会计基础知识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
财经法规: 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
五、考试方式:闭卷、笔试。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;计算分析题、综合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。
六、成绩认定: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, 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。
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8日-19日(周六、周日公休)到会计之家406室(广东路67号)申请成绩复核,超过成绩复核规定期限不再受理。
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合格证书。
七、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:考试合格后,持合格证书及会计电算化证书(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)到单位所在区县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八、收费标准:考务费75元。
九、相片: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黑白1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。
十、考试用书:在各报名点购买。
十一、领取准考证时间: 2004年9月20日-29日(周六、周日公休)
十二、成绩查询时间:2004年11月8日起。
天津市财政局
2004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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